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小心!您仔細看過零食的成分標示嗎?

(圖片來源:http://www.freedigitalphotos.net/images/Easter_g151-Hot_Cross_Bun_p13935.html
  

  事情要從某天艾美的朋友送給艾美一盒從國外帶回來的芒果幕斯棒說起,甜甜的芒果慕斯配上香脆的餅乾,讓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來!但就在吃完後的某天,艾美無意間翻看零食盒上的成分標示,才發現不得了,上面居然出現了「食用植物油(部分氫化)」這個成分,而這不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反式脂肪」嗎!?

「比酒精還毒的反式脂肪」

  反式脂肪有多可怕?日本營養學權威山田豐文在「其實,你一直吃錯油」這本書中說「比酒精還毒」!許多食品的成分標示常會寫上「植物性奶油」來輕描淡寫帶過,降低人們的警覺性,但植物性奶油並非「天然植物油」,而是「人造奶油」。人造奶油在部分氫化的製作過程中,有一側的氫原子會移動至反方向,所以又稱之為反式脂肪。

  曾經有人將人造奶油移至顯微鏡下觀察,赫然發現其構造居然跟「塑膠」一樣!想想看這種包裝成食物的塑膠,如果被我們吃進肚裡,該是件多恐怖的事情!?身體必須要消耗更多的營養去分解,但卻反而沒有任何營養,只徒增不必要的負擔;不僅如此,還會引出大量的活性氧自由基,是癌症及老化的元兇,讓其他有害物質對體內細胞趁虛而入、又阻止其他重要脂肪酸的運作。更重要的是,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人造奶油在常溫下是固態的,那麼在人體內則很有可能讓血液變的黏稠、不易流動,提高心血管疾病、中風的危機,如此危險的食物,實在是應全面禁止!

衛生署建議,反式脂肪含量超過二%不應販賣

  美國在2006年開始要求包裝食品標示反式脂肪酸,紐約市更在2008年7月開始,全面禁止餐廳使用反式脂肪。台灣則至2008年1月1日起製造的包裝食品,必須在營養標示的脂肪項下增列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若反式脂肪一百公克含量在○.三公克以下,可標示為零;超過這個含量,則要誠實標示。標示不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若是含量超過二%則不得販售!

  雖然本國有法令可管制,但可不一定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食品規範(就像朋友送艾美的零食),所以各位家長,切記在給孩子吃任何食品前(包括自己吃時),一定要看清楚背面的食品標示,更別把早餐的吐司再塗上一層恐怖的乳瑪琳了!


參考資料:其實,你一直吃錯油!/天下文化出版

3 則留言:

  1. 我家小朋友現在七歲半也是很喜歡吃巧克力棒......不過我倒是沒去注意營養包裝成份....實在是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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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一下這本書哪裡還可以買?書店有嗎? 網址說庫存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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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寶寶您好!其實您可以直接打去天下文化出版詢問喔~~通常出版社都還有庫存書的!
      天下文化電話:02-25173688 ^^
      希望您順利買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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